為加快推動農業農村現代化先行,高水平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制定以下支持政策。
一、守住糧食安全底線
(一)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60萬畝,對高標準農田建設示范項目實行分類分檔補助,畝均補助3000—5000元。加快永久基本農田集中連片整治,實現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區內永久基本農田基本建成高標準農田。推進大中型灌區現代化改造50萬畝,更新改造農田水利灌溉設施1500座。持續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
(二)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繼續實施規模糧油種植補貼等政策。對達到省級規模種糧動態補貼政策觸發條件的,按水稻畝均化肥與農藥成本上漲額的30%(向上取整)給予補貼。繼續保持稻谷最低收購價高于國家最低收購價。對投保水稻完全成本保險農戶給予保費93%補貼。在全面落實國家產糧大縣獎勵政策基礎上,省財政對其余地區糧食播種面積全省前十的縣和播種面積增幅全省前十的縣(二者不重復),每個縣獎勵500萬元。
(三)提高菜籃子保供能力。對列入農機購置補貼目錄的玻璃溫室、連棟鋼架大棚等分類進行補助。支持創建省級以上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范區。對納入國家級漁港經濟區建設的地區,按照中央補助資金的30%予以配套補助。
二、深入推進科技強農機械強農行動
(四)支持現代種業振興發展。新建5個省級種質資源庫。圍繞水稻、旱糧、畜禽等12個領域,持續穩定實施農業新品種選育專項,推動實施農業新品種“百品萬畝”工程。支持良種繁育基地建設,每個最高補助200萬元。
(五)推進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啟動種業、植物工廠、農業機器人等一批攻關任務。實施高效生態種養殖、現代農機裝備與數字農業等重大科技項目。加快湘湖實驗室建設,支持建設省現代農機裝備技術創新中心,創建一批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和省級重點農業企業研究院。深化科技特派員制度,省市縣聯動派遣科技特派員5000人次,在平陽縣、仙居縣、縉云縣開展科技特派團試點工作。持續實施農業科技協作計劃(“三農九方”項目),推進農業科技應用場景建設。支持農業“雙強”重點突破試點項目建設,單個項目最高補助1000萬元。
(六)推進丘陵山區農機先導區建設。開展農機研發制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重點支持丘陵山區小型智能拖拉機等產品研發制造、推廣應用。支持丘陵山地宜機化改造和農藝農機融合示范基地建設,單個項目最高補助700萬元。預撥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對農業生產主體購置先進適用農機裝備給予補貼。提高插秧機、烘干機等糧食生產重點機具購置補貼標準最高到40%。加快現代農機裝備產業集群建設。
(七)加快農業綠色發展。對10個“肥藥兩制”改革綜合試點縣分別補助500萬元。加大對農業投入品廢棄物回收處置、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扶持力度。支持推廣應用商品有機肥、主要農作物配方肥。開展土壤普查。加強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開展土壤健康行動。加強農作物病蟲害智能監測預警網絡體系建設。
(八)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對列入國家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建設名單的項目,每個補助5000萬—1億元。對新創建的國家農業產業強鎮,每個補助1000萬元。加快打造食用菌、中藥材、竹木等50億元級的省級農業全產業鏈,培育茶葉、生豬、水產品等100億元級的全國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鏈。開展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試點,支持休閑農業、鄉村旅游、文化體驗等新產業新業態。鼓勵培育、推廣和保護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建設省農創客知識產權服務基地,完善農創客知識產權轉化和服務體系。利用舟山國家遠洋漁業基地母港集聚區平臺,加快引進省外、境外帶配額遠洋漁船。
(九)完善新型農業經營組織體系。按每家300萬元標準對農業龍頭企業上市的地區予以獎勵。創建示范家庭農場1000家、縣級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500家。建設星級產業農合聯250家。開展農民素質培訓。培育1000名以上省級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頭雁”項目),每名補助1萬元。
三、全面深化“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
(十)推進鄉村風貌提升。持續鞏固農村生活垃圾、污水、廁所“三大革命”成果,建設改造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3000個。開展農房改造、管線序化、村道提升“三大行動”,繼續推進鄉村微改造、精提升和浙派民居建設。持續推進傳統村落風貌保護提升,新啟動創建100個以上省級美麗宜居示范村(含30個以上浙派民居特色村)。啟動建設22條新時代美麗鄉村共同富裕示范帶。挖掘鄉村文化資源,啟動246個歷史文化(傳統)村落保護利用項目建設。實施農業文化遺產“一縣一策”,建立省級重要農業文化遺產資源庫。
(十一)加快建設和美鄉村。適度超前建設農村電網,投資115億元建成新時代鄉村電氣化村1000個。實施水庫山塘等穩定水源建設,解決農村供水薄弱環節465處,綜合整治病險山塘450座。深化未來鄉村建設,對評價達到良好以上的給予補助。
(十二)深化強村富民鄉村集成改革。實施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三年行動計劃,對納入扶持范圍的村給予補助。實施點亮鄉村行動。推進強村公司、飛地抱團、片區組團擴面提質。新盤活閑置農房3萬宗,農房財產權(含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余額超200億元。深入推進26個幫扶團組結對幫扶,做好新一輪第一書記、農村工作指導員和駐村工作組選派工作,新增30億元幫扶項目。大力發展“263共富農產品”(山區26縣和金華市婺城區、蘭溪市、臺州市黃巖區的農產品和農副產品),消費幫扶年銷售額6億元以上。組織實施鄉村振興綜合試點項目6個,建設省級以上革命老區鄉村振興示范區項目5個,實現社會總投資4億元。
四、加快推動農業農村基礎設施現代化先行
(十三)實施農業高質量發展六個百千工程。實施糧食生產功能區百千工程,省統籌資金重點用于支持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實施現代農業園區百千工程,國家級農業產業園每個補助7000萬—1億元,省級現代農業園區每個補助3000萬元。實施現代化農事服務中心百千工程,實行星級管理和分類補助,建設省級現代化農事服務中心30個、區域性農事服務中心40個。實施智慧農業百千工程,支持數字農業工廠和未來農場建設,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數字農業項目落地。實施農產品冷鏈物流百千工程,開展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整縣推進試點。實施農產品加工百千工程,繼續支持農產品加工等企業參與投資激勵項目申報。
(十四)實施水利建設四大千億工程。實施海塘安瀾、骨干防洪排澇、水資源配置、幸福河湖建設等四大千億工程,計劃投資4500億元,重點推進161項水網安瀾提升項目;加快建設杭州西險大塘和城西南排、寧海清溪水庫、安華水庫擴容提升、紹興鏡嶺水庫、麗水蓮湖水庫等重大工程。深化水利投融資改革,吸引央企國企、民間資本參與建設運營。
(十五)實施土地綜合整治工程。探索開展跨鄉鎮土地綜合整治試點,立項100個、完成100個(跨鄉鎮項目按鄉鎮個數計算)。統籌開展農業用地、村莊、生態環境優化提升,以及低效工業用地、城鎮低效用地整治。
(十六)實施“四好農村路”2.0工程。計劃投資280億元,完成新改建農村公路1000公里、養護工程6000公里。重點推進山區26縣鄉鎮通三級公路和建制村通雙車道公路工程。加強路域環境常態化治理,開展美麗農村路建設。養護農村公路11萬公里。
五、切實加強組織保障
(十七)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改革。建立目標、資金、績效一體化機制,統籌整合資金,推進資金管理使用模塊化。完成“千項萬億”農業農村優先領域投資600億元。發布農業招商投資指引,定期開展招商推介活動。建立農業農村重大項目投資激勵機制,特別重大項目省級激勵資金最高5000萬元,鼓勵類項目省級激勵資金最高2000萬元。加快建設“惠農政策直通車”應用,迭代完善“政策明白紙”。
(十八)完善農民持續增收機制。培育一批五星級農家樂。支持把符合條件的農家樂(民宿)納入工會療休養目錄。優化山區26縣農民搬遷政策,對搬遷戶數達到80%的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促村的自然村按整村搬遷予以支持,加大異地搬遷后續扶持力度。引導企業將生產加工環節布局到農村,積極開發適宜低收入農戶就業的公益性崗位,促進弱勞動力、半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深化黨建聯建機制,因地制宜推行“7+N”聯建模式,強化資源、項目、資金整合投放,大力推動村莊抱團發展。利用農村黨群服務陣地、閑置農房等創辦8000家“共富工坊”。
(十九)優化農業用地保障機制。落實農業重大產業項目用地保障機制。新編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應安排不少于10%的建設用地指標重點保障鄉村產業發展用地、省級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時應安排至少5%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鄉村重點產業和項目用地,并將落實情況納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內容。在村莊規劃中為農民建房預留一定比例建設用地機動指標,農民建房建設用地使用國家計劃指標應保盡保。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獲得的節余土地指標優先用于促進鄉村全面振興。
(二十)建立金融支農惠農精準對接機制。全省涉農貸款余額超7萬億元,山區26縣各項貸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增速。支持開展畜禽規模養殖場活畜禽和整體資產貸款融資。加大對符合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條件的農業農村重大項目支持力度。深化政策性農業保險提標、擴面、增品,農業保險深度達到1%、密度達到每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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